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为具有广州市户籍,所在家庭持有有效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之一,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被国内普通高校录取并入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本年度未获得其他类型助学金的学生